朝阳保险:
- 1、保险案例
保险案例
1、案例一:11袭击使美国保险赔偿高达几百亿美元 美国遭受袭击,保险公司也将面对赔付灾难。业内粗略估计,直接损失约有3000亿美元,而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将达到几百亿美元。首先面临灾难的将是世界许多大型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2、年1月,香港买方公司申请广东保险分公司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中丰保险公司于1990年10月正式向买方公司理赔22万港元,从而取得代位求偿权。从1991年4月起,中丰保险公司数十次向纺织品公司索赔未果,于1995年6月向******。
3、该保险合同有效:首先,张甲与张某系父子关系,有可保利益,因此张甲可以做为投保人为张某投保人寿保险;其次,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公司已经经过作为被保险人的张某的书面同意。
4、我想这份保单被保险人虽然没有拿到。但是他肯定是签字过了。所以认定为这份保险单是生效的。我也按照国际惯例说一下。只要被保险人签字了,而且钱交过了。那么这份保单不管到没到被保险人手里就已经生效了;一般是钱到的日期算为生效日期。所以平安的做法是没有任何错误的和失职的。
5、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经购买或***购买各类保险服务。鉴于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特殊性,在此提醒大家,在购买保险时,应对保险公司与保险合同有关的询问如实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6、第一个问题;熊某败诉,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法规定,因为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而隐瞒的事实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